-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其他工程专业服务
- 招标预算36.8万
- 项目地址四川-绵阳-涪城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商业用地
信息情况:
标书获取时间:
2025-09-18 - 2026-05-29投标截止时间:
2026-05-29开标时间:
2026-05-29
| 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汽车博览园内****.**平方米商业用地出租 |
| 标的名称 | 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汽车博览园内****.**平方米商业用地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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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DS登录解锁 | 出租底价 | ***,*** 元/年 | |||
| 价格说明 |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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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详见《资产出租信息表》。
*.本项目采取非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时。
资产出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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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资产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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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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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出租底价 | ***,*** 元/年 | ||||||||||||||||||||||||||||||||||||||||||||||||||||||||||||||||||||||||||||
| 价格说明 | —— | |||||||||||||||||||||||||||||||||||||||||||||||||||||||||||||||||||||||||||||
| ******置方式 |
详见《场地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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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方式 | *次性 | |||||||||||||||||||||||||||||||||||||||||||||||||||||||||||||||||||||||||||||
| 租赁期限 | 详见《资产出租信息表》。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次交易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付款期限: *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场地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次性付清首年(首年租金=成交首年租金金额*/**)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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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承租后,承租方需以承租方名义办理施工许可相关证件; *、负责搬走租赁场地内任何对人体有害或对健康有害的化学物品或物质,如腐蚀性物质、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致癌物质、诱变物质、致畸物质或危害生态环境的物质等; *、负责纠正任何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事项,或根据任何适用的环保要求做出改善; *、保证在租赁场地内的人员不因任何上述物品或物质或违反适用的环保要求而遭受任何损失或出现有损身体健康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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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为能力的自然人。
*.信用相关证明材料。若承租方为企业法人,须在报名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该报************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人”的记录,否则不符合报名参与竞价的条件。若承租方为自然人,须在报名************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该报告中不得有任何“债务逾期”记录,否则不符合报名参与竞价的条件。查询报告件时间不早于报名前**个工作日。 *.本次公开出租不接受联合体。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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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评估/询价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其他事项: *..本次出租的标的为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汽车博览园内地块【土地证载总面积为*****.**平方米(约**.*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本次出租面积为其中********分】,出租方为中国登录解锁,所有出租标的无抵押,无担保。 *.本次出租标的的租赁起始日期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期*年。租赁首年前*个月为免租期,承租方首年缴纳*个月租金(首年租金=成交首年租金金额*/**),后续租金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按年支付。 *.本次出租的标的,出租方不保证或承诺该土地可以适合承租方现在或日后的经营用途,意向承租************门办理营业执照及各项经营许可******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门的规定。土地面积仅作为参考,以实际交付为准,承租方不得以租赁******调整,详见《资产出租信息表》。 *.未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以************分租、借让或转租给他人。 *.意向承************实地踏勘,全面了解与认可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现状、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是否出租、标的权属证照的齐全性、租赁标的用途限制性、租赁后使用租赁标的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确认无误后与出租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意向承租方需凭双方盖章确认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在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放弃承租、拒签《场地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 *.出租方收到首个租赁年度租金、租赁保证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交付承租方使用。租赁后,办理施工许可,建设许可的相关费及人防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自实际交付日期起,承租方应将其实际消耗的电、水、燃气、网络、电讯等费用直接支付给服务提供商。电、水、燃气消耗量******计量。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由承租方负责安装独立仪表并承担安装费用。双方应当在租赁场地实际交付之日对电、水、燃气、网络、电讯等的实际计数情况(消******签字确认。经双方协商*致,租赁场地相关物业费、采暖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方应支付所有与租赁场地及其所在土地有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与出租场地、收取租金有关的税费。本合同印花税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按各自纳税义务分别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及承租方各自承担。 *.现场踏勘有关信息: 地址******高新区永兴镇宝山村*、*组; 现场踏勘联系人:陈老师;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时间安排******联系出租方现场踏勘联系人,并******前往)。 *.本次出租价格为含税价。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场地租赁合同》。 **.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承租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承租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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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 *元 | ||||||||||||||||||||||||||||||||||||||||||||||||||||||||||||||||||||||||||||
| 保证金说明 |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
| 账户名称 | 西南登录解锁 | |||||||||||||||||||||||||||||||||||||||||||||||||||||||||||||||||||||||||||||
| ****** | ****** | |||||||||||||||||||||||||||||||||||||||||||||||||||||||||||||||||||||||||||||
| 账号 | ******************* | |||||||||||||||||||||||||||||||||||||||||||||||||||||||||||||||||||||||||||||
| ******置方式 |
*、确******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场地租赁合同》后,由出租方书面通知本所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资格或拒绝签署租赁相关文件的;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场地租赁合同》; *.《场地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租赁过程中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意向承租******为之*的,本所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按如下方式划转: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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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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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 |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按照出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直接签约 |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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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条本所官网(******)及第*产权(******)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负责。 第**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方代付。 第**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的相关规定。 第**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通过本所或第*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条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应予支持。 第***条 本所按照******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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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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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发布,西南联交所仅******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及项目******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第*章。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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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文件名称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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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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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招标 招标公告绵阳市***************************05)
- 2026-05-22招标 招标公告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汽车博览园内7051.52平方米商业用地出租公告(截止时间:2026-05-29)

- 2026-05-15招标 招标公告绵阳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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