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其他类型服务
- 招标预算
- 项目地址广西-贵港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暂无提取到关键词,可在公告正文中查找~
*〕**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号)批准************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地块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
地块(项目)名称 |
租赁小区*期工程 |
|
土地来源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年第*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年第*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号) |
|
宗地坐落 |
|
|
实际出让面积 |
*****.**㎡(折合**.***亩) |
|
土地用途 |
|
|
出让年限 |
|
|
建筑密度 |
不得大于**% |
|
容积率 |
|
|
绿地率 |
不得小于**% |
|
建筑限高 |
总体建筑限高**米 |
|
挂牌出让起始价 |
****.***元(折合**.***元∕亩) |
|
报价增价幅度 |
每次为***元的整数倍 |
|
竞买保证金 |
****元 |
|
其他建设要求 |
详见贵港市港南区自然资源局于****年*月*日核发的《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港南自然资规****-****号) |
*、挂牌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
(*)挂牌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挂牌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0:**。
*、出让方式
******有底价的公开挂牌出让,即挂牌公布起始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贵港)(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挂牌出让,网址:
*、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详见网址:
*、竞买人范围及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逾期不************为的组织或个人,及其参与投资的企业均不得参******为的,取消其竞买资格且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竞买申请人竞得************开发建设的,应在竞******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本次挂牌宗地均按现状出让。竞买申请*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内容及地块现状均无异议并予以完全接受。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应充分预见并考虑本地块地下可能存在管道、管沟、文物等地下设施所带来的相关风险,且不******出让合同义务或要求出让人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出让的其他要求
(*)项目宗地所建住房性质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严格遵循“只租不售”的原则,不得分割销售、转让或抵押。项目宗地整体确权,不予分割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
(*)列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须纳入监管平台,******门全过程监管。
(*)租赁小区*期工程作为新建项目,规划建设原则上不少于****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且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户型以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原则上**平方米以下户型套数占比不少于*/*。建设单位应在报建方案中明确承诺,最终竣工验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建筑面积均不得低于约定标准。
*、出让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市自然资源局(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成交价款缴交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支付不少于**%的成交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为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中不包含有关办证费用)。
*、建设期限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年内开工建设,在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并在开工、竣工时向市自然资源局申报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如遇到特殊情******门批准可延期的,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年。
*、违约责任
(*)除出让人原因外,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成交确认书》约定义务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除出让人原因外,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签订《出让合同》后,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竞得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竞得人继续履约;竞得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年不满*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报名要求
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当详细阅读网上出让公 告、出让须知等文件。竞买申请书*经提交,即视为对网上交易系统交易规则、出让文件无异议。有意竞买人可在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入网上交易系统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竞买申请书;
*.资信证明(竞买人在报名期内到商业金融机构出具);
*.承诺书(竞******贷款、股东借款、转贷 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
*.营业执照*证合*副本 (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注:成交******提交以上材料*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的确定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元的整数倍;
(*)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缴款账户
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缴款至以下任*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明:**XX年第XX期(X地块)土地竞买保证金。
(*)开户名:贵******
************************
账 号:********************
(*)开户名:贵******
******: 广************
账 号:******************
(*)开户名:贵******
******************
账 号:*****************
(*)开户名:贵******
************************
账 号:*******************
(*)开户名:贵******
******************
账 号:***************
(*)开户名:贵******
************************
账 号:********************
**、其他相关事项
(*)竞买******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联系电话:****-*******。
(*)保证金需在挂牌报名时间内足额缴纳到指定账户,保证金缴纳凭证由贵******出具,联系电话:****-*******。
(*)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竞买申请人可在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前(工作日内)到贵******现场索取宗地出让文件。
**、组织实施及挂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由贵******组织实施和具体承办。
挂牌地点:贵******
咨询电话:交 易 中 心 ****-*******
市自然资源局 ****-*******
本次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年*月**日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暂无相关单位信息,更新准备中...
- 2026-05-26招标 招标公告贵港市2026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未登录无法查看更多信息,请立即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