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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地址北京-北京-东城
- 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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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情况:
投标截止时间:
2026-04-24开标时间:
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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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Q登录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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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号*层商铺(G**、G**、G**-G**、G**、G**、G**、G**、G**-G**、G**-G**)、A***、A***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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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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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所在地区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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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孔经理 联系电话: ****-********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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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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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东城区王府井大街**号*层商铺G**、G**、G**-G**、G**、G**、G**、G**、G**-G**、G**-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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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京房权证市东港澳台字第*******号 |
目前用途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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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出租中(租赁期至****年*月**日) |
建筑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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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
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土地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使用终止日期:商业****年**月**日。 |
已用年限 |
**年(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载明土地使用期限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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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东城区王府井大街**号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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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京房权证市东港澳台字第*******号 |
目前用途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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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空置中 |
建筑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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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
房屋所有权证载明土地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使用终止日期:商业****年**月**日。 |
已用年限 |
**年(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载明土地使用期限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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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 |
坐落位置 |
东城区王府井大街**号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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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京房权证市东港澳台字第*******号 |
目前用途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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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空置中 |
建筑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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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
房屋所有权证载明土地使用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使用终止日期:商业****年**月**日。 |
已用年限 |
**年(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载明土地使用期限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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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信息披露 |
是否存在担保情况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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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租赁情况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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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共有情况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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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说明 |
*. 土地证与房产证记载不*致 标的资产位于东城区王府井大街**号的商业物业(*层商铺G**、G**、G**-G**、G**、G**、G**、G**、G**-G**、G**-G**)、办公物业(A***)及办公物业(A***)的《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存在差异;其中,办公物业(A***)及办公物业(A***)附表记载用途为“商业”,而实际用途为“办公”。其中,实际用途及土地证载******分的终止日期为****年*******分的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 *层商铺物理边界及权利范围无法界定 *层商铺(G**、G**、G**-G**、G**、G**、G**、G**、G**-G**、G**-G**)已被现有承租方连同同楼层其他业主单元整体拆改、装修并分割转租,现状如下: (*)物理边界混同、公共通道共用、面积交叉等情形; (*)******及保障公共安全通道的权利负担。 (*)水、电、空调、新风等公共服务设施不独立; (*)除前述各项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可能******置标的资产价值或对受让方取得、占************置标的资产的权利有不利影响的其他瑕疵、缺陷或情形。 *层商铺的恢复义务、成本、******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转让方不承诺、不保证、不承担任何恢复费用;可能存在其他未发现的物理******政限制或第*方权利负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保证******判断及******费用及风险。 *. 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涉及。 |
*、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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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仲量登录解锁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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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核准(备案)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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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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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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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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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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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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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门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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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的决策与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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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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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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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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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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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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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 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 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基本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差作调整。 *. 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将有权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受让申请书、交易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挂牌期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受让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 意******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 账 号:**************** ************************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产权交易价款,并保证该款项来源合法。 **. 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 如标的房产为转让方使用或空置状态,则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出现欠缴情况,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标的房产为出租状态,则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出现欠缴情况,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等租赁文件的相关约定由承租人承担。 **. 标的房产带租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的租金及房屋占有使用费归转让方,自过户完成次日起(含当日)归受让方。承租方存在欠付租金及物业费的情形,转让方已主张权利并保留依法解约、和******选择权,不作任何纠纷解决、清租交付等承诺******完成尽职调查******现状及潜在风险,不限于欠租能否收回、合同能否及如何解除、清退、恢复、重新出租等。 **.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故转让方有权根据交易时具体******税费的代缴,受让方须予以配合。 **.******到标的房产******门了解房产交易、过户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及手续。受让方在获得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国******门办理标的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转让方不承担标的房产过户或交割不能的法律风******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 标的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挂牌总价为*,****元(不含增值税)。其中: (*)商业物业(*层商铺G**,G**,G**-G**,G**,G**,G**,G**,G**-G**,G**-G**)挂牌单价为*,****元; (*)办公物业(A***)挂牌单价为****元; (*)办公物业(A***)挂牌单价为****元。 若成交价格高于挂牌总******分按每个标的挂牌单价占比同步分摊,分别计入相应标的资产的成交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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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展示安排 |
踏勘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工作日**时至**时(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孔先生,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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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设置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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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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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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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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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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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要求 |
*.******置按本公告内容和《深圳联合产******交易保******。 *. 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受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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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釆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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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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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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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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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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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微信公众号 |
******;微信公众号sotc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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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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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请意向******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原信息地址******
附件信息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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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20招标 招标公告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99号一层商铺(G00,G01,G05-G08,G11,G12,G15,G16,G21-G23,G25-G27)、A723、A725房产(报名截止时间:2026-04-24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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