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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依法调整认缴出资期限的温馨提示
******政审批局
******依法调整认缴出资期限的温馨提示
******及股东:
依据************关于实施******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提示如下:
*、出资期限规定
****年*月*************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年*月*日起超过*年的,应当在****年*月**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调整要求
请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超过***************法定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调整认缴出资期限,分批次提交变更(备案)业务申请,避免集中办理导致审批时效降低,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法律后果
******关于实施******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未按照本规定调整出资期限******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期限及出资额明显异******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及备案。
*、办理渠道
*.线上登录“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平台”办理。
******政审批局*楼企业开办专区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
******及股东的理解和配合!
******政审批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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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8滦南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存量公司依法调整认缴出资期限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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