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防洪
- 投资规模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业主单位-
- 项目地址
- 采购对象暂无提取到关键词,可在公告正文中查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令第 * 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于****年**月*******************承担“新疆库拜区域瓦斯治理工程*期(库车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令第*号)的要求,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见附件:
阿克苏亚新煤层气******
****年*月**日
附件信息
附件1.pdf
暂无相关单位信息,更新准备中...
- 2026-05-19新疆库拜区域瓦斯治理工程二期(库车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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