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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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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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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青书(****)BA***************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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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发机关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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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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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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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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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塘工业园区练苇路北侧**-**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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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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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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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登录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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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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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QPS*-****单元(练塘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沪府规划〔****〕***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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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选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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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练塘镇,东至练东路,南至练苇路,西至**-**地块,北至**-**地块 |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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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平方米,农用地*****.**平方米(其中耕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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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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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
附件及附图名称: *.《关于核发练塘工业园区练苇路北侧**-**地块<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青规划资源选预〔****〕**号)*份。
*.核定设计范围图*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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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事项: *、本******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年,如对土地用途、******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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