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防洪,其他农牧业
- 投资规模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业主单位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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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福田生产基地污泥脱水车间边坡治理工程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福田生产基地污泥脱水车间边坡治理工程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圳登录解锁 | ||
项目名称 | 福田生产基地 污泥脱水车间 边坡治理工程 | 项目类型 | *-公共事业 和民生项目 |
项目批准单位 | 深圳市福田区 发展和改革局 | 批准文号 | 深福田发改备案〔****〕***号 |
被用地单位 |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 |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 | 使用林地期限 | **个月 |
采伐株数 | ** | 优势树种 | 速生相思及 阔叶混交林 |
使用林地和 采伐林木位置 | 福田区梅林街道新阁社区梅观路*-*号危险废物填埋场 | ||
*、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个工作日)
*、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网站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 gov.cn/ft/
(*)实地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地址******山海大厦首层
*.深圳******
地址******号楼
*.福田生产基地污泥脱水车间边坡治理工程现场
地址******社区梅观路*-*号危险废物填埋场
*、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邮寄。邮寄地址******山海大厦;收件人:韩登录解锁;联系电话:登录解锁;并在信封上注明“福田生产基地污泥脱水车间边坡治理工程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福田生产基地污泥脱水车间边坡治理工程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年*月**日
- 国有企业 收藏 监控
- 韩** (经理)
- 2026-05-28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福田生产基地污泥脱水车间边坡治理工程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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