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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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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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和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云浮市云安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江门至罗定高速公路石城停车区项目)》,已经云浮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年*月**日
*、方案情况
按照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省有关规定,云安区城镇开发边界外可规划布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公顷,本方案拟置换原已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公顷(*个调出地块,位于都杨镇*合村、洞坑村、石巷村),用于落实江门至罗定高速公路石城停车区项目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公顷(*个调入地块,位于石城镇先锋村),本方案落实后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累计实际使用规模未超过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公告方式
在云浮市云安区人******公告,同步在用地涉及的镇村公告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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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关于《云浮市云安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江门至罗定高速公路石城停车区项目)》的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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