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设施,其他景观绿化,文物及文化保护,其他公共设施
- 投资规模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业主单位-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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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征预告〔****〕**号
庐江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庐城镇塔山社区、东顾山街道朱墩村、小桥村民小组、晨光社区集体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庐城镇塔山社区、东顾山街道朱墩村、小桥村民小组、晨光社区集体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地块*用于内环北路(合铜路-庐巢路)项目建设、地块*用于塔山低碳社区支路项目建设,用途均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用于国网安******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建设,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以上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地块*用于庐江县惠民公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庐江县人民政府******、庐城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庐城镇、塔山社区,东顾山街道、朱墩村、小桥村民小组、晨光社区集体范围内,采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庐江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庐江登录解锁
联系人:汤登录解锁,联系方式:登录解锁。
联系单位:庐江登录解锁
联系人:笪登录解锁,联系方式:登录解锁。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庐江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庐征预告〔****〕**号)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庐征预告〔****〕**号)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庐征预告〔****〕**号)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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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庐江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庐征预告〔202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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