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食品、烟草制造
- 投资规模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业主单位-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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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总则
第*条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效办成*件事”改革要求,适应临县卷烟市场新发展、新特点,进*步规范*售市场秩序,合理满足消费需求,防止无序过度竞争,持续优化临县烟草市场营商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省局、市局下发的《关于烟草制品*售点合理布局的指导意见》,结合临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条 ******政区域内烟草制品*售点(以下简称*售点)的布局管理。
第*条 本规划所称*售点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取得烟草专卖*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售业务的经营场所。*售点应当设置于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面向公众经营,并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经营场所范围内。
第*章??基本原则
第*条 申请烟草专卖*售许可证,应当符合临县烟草制品*售点的合理布局要求。烟草制品*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制定遵循依法依规、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尊重历史的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
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以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听证、备案等法定程序,确保规划的制定科学合理、程序合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科学规划原则。
规划的制定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客观因素,综合运用数量、******合理布局。尊重客观事实,遵循市场规律,确保规划贴近市场实际,符合现实需求。特别关注并认真研究城镇化建设、人口迁移等新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提高布局科学化水平。
*、服务社会原则。
强化规划的服务导向,坚持以服务社会为主旨,兼顾民生需求、促进就业与社会稳定。规划将便于消费者购买、满足消费需求作为布局的关键考量因素,总体上保持适度从宽,同时避免*售点分布过于密集。对守法经营的社会弱势群体,在申办条件上予以适当放宽******业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
*、均衡发展原则。
坚持对*售户总量实施合理稳定的调控,确保*售点数量与卷烟经营需求相匹配,*售点分布与不同区域市场特点相协调。通过科学分析,选取影响*售户合理容量的核心因素,对辖区内的******测算,并将测算结果作为布局规划的重要依据。通过合理布局与动态调节,实现*售户总量稳定、分布均衡的发展目标,以维护卷烟*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尊重历史的原则
对现已持有的烟草专卖*售许可证,经营主体、经营地址******改变的,按照尊重历史的原则,正常办理烟草专卖*售许可证延续;属于不予设置烟草制品*售点情形的,原烟草专卖许可证不予延续。
第*章??卷烟*售点布局设置标准
第*条 本规划中卷烟*售点,指申请人申请的许可范围*******售”的烟草制品销售点。
第*条 临县卷烟*售点布局规划以较为稳定、相对独立的市场区域为单元,量化分析单元内与烟草制品*售相关的因素,测算*售点的合理数量范围与间距标准,组合运用数量、间距和其他符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的布局模式。
第*条 烟草制品*售点布局的设置
*、布局模式
本布局规划坚持间距、单元数量、间距+单元数量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区域商圈设定相适应的布局模式,促使许可证布局合理。
(*)间距控制模式
间距控制指新办申请或重新申领申请*售点与已设的相邻*售点之间应符合规定的间距标准。
*.根据*售户的分布情况设定的*售点之间间距*般为**米,最小间距标准不小于**米,最大间距标准不大于***米,可以放宽限制的情形,在此间距标准规定的基础上予以“减、免”间距限制。现场勘验*售点之间的间距按照《烟草专卖*售许可实地核查标准》(工作通知〔*********。
*.******及进出******走距离限制规定米数(设定为**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烟草制品*售点。
*.主要经营*金建材、建筑装潢、美容美发、按摩推拿、药妆医械、文化体育、音像制品、家电家具、通信器材、金融证券、仪器仪表、金银珠宝、修理修配、寄递配送、洗涤护理、服装制售、中介劳服、寄卖典当、汽车租赁、传真打印、机耕农具等专业性较强,与烟草*售不存在互补营销关系的其他业态类型与最近*售点之间的间距设定为不小于***米。
(*)数量控制模式
单元总量指特定区域内的持证户不得超过规定的持证数量。在这个规定数量限度内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申办新办证,不作距离限制。现有*售点数量达到或超出规定数量后,单元区域内不再受理申办新办证,如有注销、歇业、收回等情形导致数量减少后******退*办*制度。
(*)“间距控制+数量控制”模式
指新办申请*售点区域持证户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持证合理总量,同时规定新办申请或重新申领申请的*售点与已设相邻*售点之间的间距标准。
*、布局设置及各单元设定标准
城区街道*售点主要采取间距标准设定;城乡结合区域、城中村区域划分为多个区域单元网格,每个单元网格都有明确的地理边界划分,网格内*售点的布局均采取总量和间距双向结合,比如该单元网格内*售点总数已达到饱和状态,即便*售点之间的距离符合条件也暂不准予办理;若该单元网格内*售户总数已降到合理布局规定范围内,可遵循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的基础上以“退*进*”原则准入办理。
(*)间距控制单元
此单元内设定*售点之间的间距不得少于**米。单元内涉及到属******或跨县区主干线、乡镇交通路段两侧位置的*售点仍按特殊市******。
*.城内东门桥头西以南至中元桥头西以北居于主干街道路面两侧**米以内的门面地段(含南门桥头以西两侧至城内主街道区域)。
*.榆林桥以南至安业桥以北居于主干街道路面两侧**米以内的门面地段(含麻峪桥头东以北***米内的高速连接路、麻峪桥头以东、东门桥头以东、南门桥头以东两侧至主街道区域;不含其中的*般市场单元区域)。
(*)数量控制单元
此单元内只设定*售点总量限制。
*.东门桥头西以北起,东至麻峪桥头,西至郭家岔村,北至赵家石崖村。此区域内设定*售点总量为**个。
*.胜利坪石化加油站以南至胜利坪村小学以北,含通往中元桥头主道路两侧区域。此区域内设定*售点总量为**个。
*.临县高级中学南大门以南至*安花苑(含*安花苑内)、东至湫水河以西。此区域内设定*售点总量为**个。
*.克虎镇*售点总量为**个、其中镇政府所在地设定*售点总量为**个;*堡乡*售点总量为*个、其中乡政府所在地设定*售点总量为*个。
(*)“间距控制+数量控制”单元
*.新城区
该******主道及路侧**米内区域设定为新城主街道。设定新城主街道新办*售点间隔距离为**米。路侧**米外区域属新城次街道,设定新城次街道新办*售点间隔距离为**米。该区域设定*售点总量为**个。
*.城乡结合区
此区域内设定了*售点总量,同时设定*售点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得少于**米。
各地段设定:
(*)北门区:东门主街道**米外以西,含公安巷,北至******。该区域设定*售点数量**个。
(*)河渠街:河渠入口至西门外,北至与北门区交界。该区域设定*售点数量**个。
(*)新建北:************以北的通道,包含*中以北区域。该区域设定*售点数量**个。
******街道******大门,南至枣都******、农机小区高楼外街道。该区域设定*售点数量**个。
(*)圐圙街:北至邮政局,西******。包含与主街道**米外接攘区域。该区域设定*售点数量**个。
(*)后街:南到后街入口(东******),北至后街出口(城墙尽头),西******。该区域设定*售点数量*个。
(*)南门主街道以东区域:南门桥以南至半坡村以北:不包含小区内。该区域设定*售点数量*个。
(*)南门主街道以西区域:南门桥以南至南通花苑以北;不包含小区内。该区域设定*售点数量**个。
(*)南门桥以北主街道以东区域:南门桥以北至农机局以南;不包含小区内。该区域设定*售点数量*个。
(**)王府附近主街道以东区域:农机局以北至东门桥以南;不包含小区内。该区域设定*售点数量*个。
(**)纪委大门以北至利民学校以南,东关主街道以西,包括*中对面******楼底。该区域设定*售点数量**个。
(**)外环路段(从东岳山入口至*安坪出口)为*个。
(**)设定了以下区域******于跨县区主干线或乡镇交通路段两侧**米以内位置*售点和所辖小区内*售点):黄白塔村为**个、上西坡村为*个、榆林村为*个、田家沟村为*个、柏树沟村为**个、东峪沟村为**个、东峁村为**个、胜利坪村为*个、都督村为*个、东岳山村为*个、暖泉会村为**个、任家沟村为**个、槐树塔村为*个。
*.居民小区、移民新区根据小区房屋建筑规模设定*售点数量,住户在***户以内可设立*个*售点。住户每增加***户,可增设*个*售点,且*售点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得低于**米。小区的临街门面按******。
*.半封闭的专业性商品市场、农贸蔬菜市场内,固定商铺数量在**个以内,不低于**个,可设置*个*售点;固定商铺每增加**个可增设*个*售点。且*售点的间隔距离不低于**米。
******企业等相对封闭以满足本区域内人员消费的区域内,根据区域内人员数量达到****人的,最多可设*个*售点;在以上区域设立*售点的,申请人应事先协调门卫、安保等环节,确保烟草执法人员的后续监督检查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工矿企业外围区域,根据所在区域人口及流动人员变动情况设定*售点。
*.高速公路服务区、汽车站、火车站******,最多可设置*个*售点。在以上区域设立*售点的,申请人应事先协调门卫、安保等环节,确保烟草执法人员的后续监督检查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固定运营商铺在***个以内且不低于***个的可设**售点,每增加***个商铺可增设*个*售点;*售点之间的距离应不少于***米。市场外围临街商铺按街道*******。
******床铺在**********次性容纳***人以上就餐的,可以不受合理布局的间距限制。但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须设立烟草制品经营陈列柜(吧台),仅限设置*个卷烟*售点。
*.乡(镇)政府所在地
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均设定了*售点总量,同时设定*售点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得少于**米;
各乡镇所辖区域户数设定如下:
木瓜坪乡**户、安业乡***户、玉坪乡**户、大禹乡**户、车******乡**户、石白头乡**户、青凉寺乡**户、雷家碛乡**户、白******镇***户、临泉镇***户、*交镇***户、湍水头镇**户、林家坪镇***户、碛口镇**户、招贤镇**户、刘家会镇**户、丛罗峪镇**户、曲峪镇**户、兔坂镇**户;
其中,各乡(镇)政府所在地户数设定如下:
木瓜坪乡*户、安业乡**户、玉坪乡**户、大禹乡**户、******乡**户、石白头乡**户、青凉寺乡**户、雷家碛乡**户、******镇**户、湍水头镇**户、林家坪镇**户、碛口镇**户、招贤镇**户、刘家会镇**户、罗峪镇**户、曲峪镇**户、兔坂镇**户;*交镇政府所在地划分为*个区域:沟门区(下川坪以北,前陡泉以北)**个、桥头区( 沟门区以北,义圪垛村以南,*交大桥头以东)**个、东街区(*交大桥******,南至烈士塔东西巷,含烈士塔东西巷)**个、西街区(烈士塔东西巷以南区域,不含烈士塔东西巷和移民区内)**个。
**.半封闭的专业性商品市场、农贸蔬菜市场内,固定商铺数量在**个以内,不低于**个,可设置*个*售点;固定商铺每增加**个可增设*个*售点。且*售点的间隔距离不低于**米。
第*章??雪茄烟*售点布局标准
第*条 本规定中雪茄烟*售点,指申请人申请的许可范*******售”的烟草制品销售点。
第*条 设置雪茄烟*售点的基本要求:
*、有与经营雪茄烟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符合当地雪茄烟合理布局规划的要求。
第*条 雪茄烟*售点布局标准如下:
*、根据区域发展、消费需求等因素综合设定本区域雪茄烟*售点总量为*个,在总量范围内不受距离限制,同时不作为卷烟*售点参照物。
*、雪茄烟*售点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其他**************售)的,按照卷烟*售点的间距或总量控制模式办理。
第*章??放宽规定
第**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的,可适当放宽数量和间隔距离限制。因享受放宽政策未受区域总量限制办理的烟草证,不计入所属区域最小市场单元格总量、特殊市场单元总量*售点数量范围。
******符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和山******门《关于******发展的实施意见******门注册的************面距离限制,不受单元总量限制。
*******为能力且本人能够独立自主从事烟草专卖制品*售业务,并******门认定的残疾证明(非精神、智力类残疾)且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和个独资企业的申请人,卷烟*售点间隔距离可放宽至**米。
*、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等重点优******门核发的证件或证明),卷烟*售点间隔距离可放宽至**米。
第**条 持有残疾******为能力的公民且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办理烟草专卖*售许可证的,在临县辖区范围内未享受过优抚政策且申请时未持有有效烟草专卖*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可享受*次“减、免”烟草制品*售点间距限制或不受当地烟草制品*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中最小市场单元格总量、特殊市场单元总量限制的优抚政策。
第**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重新提出烟草专卖*售许可证新办申请的,可以不受间距、单元格总量限制。
(*)有以下情形,按原*售点地址******许可证新办申请的:
因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型为个体工商户)以外的经营主体类型的(享受残疾人优抚政策申请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转制改变经营主体;继承******判决、法人或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等原因改变经营主体;******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及网络故障导致未按期延续被注销许可证但经营主体及地址******出新办申请的可以不受间距、单元格数量限制。
(*)有以下情形,按异地重新提出烟草专卖*售许可证新办申请的:
******及进出******走距离**米内的持证*售户歇业注销后,*个月内于原发证机关辖区内另选新址重新申领许可证的;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涉及房屋拆迁、危房拆除(以政府批准文件为主)等造成原烟草专卖*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场所无法经营,在*个月内于原发证机关辖区内另选新址变更许可证的,可以不受间距、单元格数量限制。
第**条 因经营场所安全要求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限制规定前述社会弱势群体和优抚对象不享受本规定中放宽政策。
第*章??不予设置*售点的情形
第**条 申请主体资格存在以下情形,不予设置*售点:
(*)******为******为能力人;
(*)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
(*)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年的;
(*)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未领取烟草专卖*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罚两次以上,在*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售许可证的;
(*)未领取烟草专卖*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售许可证的。
第**条 经营场所存在以下情形,不予设置*售点:
(*)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如摊、点、车、棚、电话亭、车库、报刊亭等;写字楼、公寓内公用大厅(写字楼大厅内有固定隔断的除外)、巷道、楼梯间、地下室、等作为营业窗口的;临时性建筑,包括但不限于彩钢房、集装箱房、简易活动房等。
(*)经营场所与住所没有相互独立或无法明确划分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场所为住所的阳台、窗口、地下室、储藏室等情形的。
以下两种情况应认定为经营场所:*是该场所仅为经营人员看门时居住,主要用途是用作经营,在经营时间应当认定属于与住所相独立的经营场所;*是住所与经营场所连接************家之间有门相连,在城镇表现为*楼经营*楼住************上家”的现象应认定为与住所相独立的经营场所。但必须在实地核查时详细标明具体位置和面积,申请人签字确认。
(*)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具备安全保障措施,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生产、销售、经营、储存有毒有害、易挥发类物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的。但具备安全措施保障的能提供安全许可证的加油站(点)、加******除外。
第**条 经营模式存在以下情形,不予设置*售点:
(*)利用自动售货机,电玩游戏机销售或者无人销售等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
(*)利用信息网络渠道销售烟草制品的;
第**条 以下特殊区域不予设置*售点:
(*)******及进出******走距离**米以内的经营场所;
(*)医疗卫生机构所属区域内;
******;
(******门批准而构建的违规建筑场所;已被政府纳入拆迁规划的区域,且政府明令禁止办理烟草专卖*售许可证的区域;
(*)政府明令禁止经营卷烟类商品的区域;
(*)经营场所位于儿童乐园、托幼机构(含幼儿园******************************等主要服务未成年人的区域;
(*)居民******。居民住宅*层房屋进出口通道直接面向市政规划道路的,小区内居民住宅*层房屋产权改为商业性质且进出************道路的,公寓楼*层房屋进出口通道直接面向************道路的除外;
************门关于卷烟经营相关规定的。
第**条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以及当地烟草专卖局依照规定不能设定*售点的其他情形。
第*章??特殊事项
第**条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因合理布局受间距或控量所******政许可的,根据受理的先后顺序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第***条 已合法持有烟草专卖*售许可证的*售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受所在地烟草制品*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调整的影响。持证人办理延续申请,除经营场所的安全因素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限制规定外,不受所在地烟草制品*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其他规定调整的影响。
第*章??附则
第***条本规划中的中小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百**条规定的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门核准登记备案的幼儿园。
第***条本规划******是******门所备案的商业特许经营企业。
第***条本规划中业态类型按******关于进*步加强烟草*售客户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烟销网〔**********。
第***条本规划由临县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条本规******。原《临县烟草制品*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临烟法〔****〕*号)自动废止。本规划实施期间,根据临县经济发展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划需要调整的,以补充规划的形式经法定程序后予以发布实施。
临县烟草专卖局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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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5临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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