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高速公路,苗木花卉,退耕还林,其他农牧业,政府机关
- 投资规模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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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抚宁取土场)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公示 (****-**-**)
******政审批局
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抚宁取土场)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河北************:
你单位报来的《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抚宁取土场)临时使用林地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号令)和《河北省林业厅关于下放和委托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审核权限的通知》(冀林字〔****〕***号)以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林资发〔****〕***号)等相关规定,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抚宁取土场)临时使用秦******村集体林地共*.****公顷。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补偿标准与被使用林地相关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且依法补偿到位后方可使用林地。
*、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为,严防森林火灾。
*、如需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临时使用林地有效期为*年,如需延续临时使用林地期限的,你单位要在使用期限届满前*个月内向本机关提出延续申请。使用林地期满后*年内恢复林地生产条件。
该项目监管单位为抚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特此批复。
******政审批局、秦皇岛******政审批局、抚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存*份)
******政审批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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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6关于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北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项目(抚宁取土场)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公示(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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