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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人民政府
信府布字〔****〕*号
关于信丰县****年度建设项目
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信丰县****年度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拟征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信丰县大阿镇官洞坑村、金星村,大塘埠镇和丰村、坪石村,古陂镇天光村,嘉定镇龙舌村、山塘村、游州村,西牛镇高坵村、老山铺村、牛颈村、前山村,小河镇兰坳村,新田镇库背村,正平镇*渡村、正平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土地面积:约**.****公顷(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了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公共事业建设需要和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于信丰县****年度项目建设。
*、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县人******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县人民政府申************证据保全。
*、有关要求
(*)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分不予补偿。
(*)信丰县************门委托大阿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地址******县道附近)、大塘埠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地址******路交叉口西南***米)、古陂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地址******振兴路)、嘉定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地址*******号)、西牛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地址******与***国道交叉口)、小河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地址******)、新田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地址******府前路)、正平镇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地址******)为征收实施单位。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号)等******。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参照《信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信丰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信府字〔****〕**号)等******。
(*)被征地农业人口社保安置按被征地农业人口社保安置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号)、《信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丰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的通知》(信府字〔****〕********。
*、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预公告同时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网址:
******。
特此公告。
****年*月*日
附件信息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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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7关于信丰县2026年度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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