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及初设服务项目

  • 中标 中标公告
  • 安徽-六安-金安
  • 86.01万
2026-04-30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 信息编号
  • 所属行业
    规划设计管理服务
  • 中标金额
    86.01万
  • 项目地址
    安徽-六安-金安
  • 业主单位
  • 招标代理
  • 采购对象
    • 规划方案及初设服务
公告正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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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 (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及初设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AH

*、项目名称: *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 (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及初设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德

供应商地址******良渚街道运翠轩 **幢****室-*

成交金额: *******元整 ******.** 元)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 ******理意见 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 提出投诉。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安

址:*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都社区管委会第*办公区 *号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

址:*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写字楼 *F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

话:

*** * * **

相关单位相关单位
招标单位(1)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暂** (经理)
代理机构(1)
  • 企业
    国有企业 收藏 监控
    • 乔** (经理)
中标单位(1)
  • 企业
    民营企业 收藏 监控
  • 暂无联系人
信息时间线信息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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